虚开商户为求财,歪门邪路财不来
2025-12-31 10:15:1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余英杰 | 点击量:715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余英杰)近日,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,被告人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。

2025年5月,俞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,在上线的安排下利用无经营行为的空壳店铺办理营业执照,并借此在银行开办商户码、结算银行卡。在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商户收款码提供给上线进账,并按约定的比例获利。我县居民周某某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后报警,经公安机关调取相应证据,锁定俞某某名下的商户接收了涉诈资金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俞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,其行为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应当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综合俞某某的犯罪情节、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近年来,平江法院通过打击虚开商户等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行为,惩治关联犯罪、切断赃物链条的同时,还对同类从业主体起到了警示作用,维护了市场秩序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

责编:陶江云

一审:陶江云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